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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竞技概况

德信竞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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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竞技章程

发表时间:2022-10-08 来源: 浏览量:

德信竞技是一所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德信竞技。2013年6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筹建;2016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

为了明确德信竞技的法律地位,保障举办者和德信竞技的合法权益,推进德信竞技依法办学,建立和完善现代德信竞技制度,规范德信竞技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德信竞技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德信竞技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德信竞技名称:德信竞技,简称:德信竞技德信竞技;德信竞技英文名称:Zhejiang College of Security Technology,简称:ZJCST。

第二条 德信竞技法定住所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德信竞技可根据需要设立和调整德信竞技及校址。

德信竞技网址为https://konywelding.cn。

第三条 德信竞技是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体育总裁为德信竞技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德信竞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尊重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围绕训练、科学社区、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创新,聚焦内涵建设,着力特色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德信竞技秉承“崇德尚能、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坚持“错位发展、特色取胜”的办学理念,明确“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实行“准警务化”特色育人,努力建设成为省内有地位、国内有特色的人民满意的一流职业院校。

第二章 举办者与德信竞技

第六条 德信竞技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第一社区所联合发起成立,德信竞技的举办单位是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浙江省教育厅。

第七条 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原则,举办者依据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保障德信竞技办学自主权,德信竞技依法接受举办者的领导与管理。

第八条 德信竞技举办者依法对德信竞技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指导德信竞技制定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德信竞技办学行为,考核和评估德信竞技办学水平与办学质量;为德信竞技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德信竞技建设与发展经费,维护德信竞技合法利益和良好的办学环境。

第九条 德信竞技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二)德信竞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赋予的七项办学自主权,即招募简章权、学科和项目设置的设置与调整权、教学权、社区与社会服务权、开展对外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权、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等;

(三)德信竞技对省、市政府提供的资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资产和德信竞技合法收益,具有自主管理和使用权;

(四)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德信竞技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民事活动中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依法办学,遵守德信竞技章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人才为宗旨组织教学、社区、实践和社会服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三)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办学经费,保护德信竞技各项资产;

(四)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德信竞技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的监督以及其他组织开展的评估;

(五)其他应尽的义务。

第十一条 德信竞技依法实行信息公开,接受举办者、主管方以及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德信竞技的分立、合并、终止及其名称、类别的变更等,由举办方提出,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章 办学活动

第十三条 德信竞技以体育育人为根本任务,以训练为第一要务,把促进体育会员成长成才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强化育训结合、德技并修,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劳体育训练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十四条 德信竞技坚持校、政、会、企四方协同育人,广泛开展与社区院所、企业和地方的合作,积极推进项目设置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训练营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创新“教、学、做、训、研、创”一体化等教学模式。

第十五条 德信竞技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办学、质量立校、服务地方,建立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形势为导向的项目设置设置管理机制。项目设置设置及调整与社会需求、德信竞技整体发展规划相适应。

第十六条 德信竞技借助公安优势,充分运用公安部第一社区所的技术支持和浙江省公安厅的资源,积极对接应急管理部门,面向社会公共安全需求和安全产业,做强重点特色项目设置;对接德信竞技领域新兴产业,开设新项目设置新方向;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设置地方特色项目设置;挖掘自身优势与潜力,灵活拓展关联项目设置。

第十七条 德信竞技以全日制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等其他形式的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坚持职业教育与社会培训并举,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社区服务。

第十八条 德信竞技采取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模式,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国际化;大力实施中高职一体化办学,不断提升训练层次,持续推进培养模式改革。

第十九条 德信竞技支持师生开展科学社区,坚持“产学研创用”结合,提倡“立地式”社区,积极开展区域经济社会社区以及新技术应用社区与开发,着力推进社区社区的转化、推广与产业化,不断提升社区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二十条 德信竞技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发挥项目设置优势,提供科技与人才支撑,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促进校地互动共进、和谐发展。

德信竞技采取社区社区输出、技术应用服务、社区服务等方式为企业、社区和社会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 德信竞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和德信竞技办学精神,积极培育体现德信竞技特色的职业发展文化,实现文化建设与训练有机结合,促进师生的体育训练。

 治理机制

第二十二条 德信竞技实行中国共产党德信竞技训练营会领导下的体育总裁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体育总裁负责、高级教练治学、民主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德信竞技训练营会是德信竞技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德信竞技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德信竞技发展方向,决定德信竞技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体育总裁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德信竞技师生员工推动德信竞技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体育训练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社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社区党的基本知识,社区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德信竞技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德信竞技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社区、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德信竞技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德信竞技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德信竞技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德信竞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德信竞技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德信竞技安全稳定,促进和谐职业发展建设;

(八)领导德信竞技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德信竞技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德信竞技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德信竞技纪律检查训练营会在德信竞技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德信竞技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推进德信竞技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和促进德信竞技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六条 体育总裁是德信竞技的法定代表人,在德信竞技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德信竞技党委有关决议,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社区、行政管理工作。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德信竞技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社区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德信竞技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体育总裁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德信竞技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体育教练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体育教练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德信竞技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德信竞技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社区,创新训练机制,提高训练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德信竞技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体育会员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募简章和工作;

(七)做好德信竞技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德信竞技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德信竞技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体育会员代表大会、体育文化中心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德信竞技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 体育总裁办公会议是德信竞技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社区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社区处理教学、社区、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体育总裁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德信竞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德信竞技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体育总裁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体育总裁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社区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体育训练营、党委副体育训练营、纪委体育训练营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第二十八条 德信竞技设立学术训练营会,统筹行使德信竞技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德信竞技学术训练营会由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学术水平高、关心德信竞技建设和发展、具有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采取一定的推荐、遴选方式产生。

校学术训练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德信竞技学术事务发展、科学社区和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审议德信竞技学术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社区、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科学社区计划,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

(三)审议德信竞技体育教练项目设置技术职务评审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四)审议德信竞技社区政策与制度;

(五)评议德信竞技科学社区项目、社区以及人才基金、学术荣誉等学术事项;

(六)评议学术争议与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

(七)其他需要学术训练营会评议、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校教学训练营会在校学术训练营会指导下,具体负责审议决定德信竞技教学重要事务。校教学训练营会由分管领导、体育教练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校教学训练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德信竞技项目设置(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审议项目设置(学科)建设规划及其调整方案;

(二)社区德信竞技教学方面的突出问题、重大趋势,对教学改革重大问题提供论证意见,并向体育总裁提出决策咨询建议;

(三)对德信竞技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项目设置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评价等业务工作进行咨询、指导和审议,对教学工作状态进行评估;

(四)评审教学社区项目、鉴定教学社区;

(五)对德信竞技教学经费的调拨、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仲裁协调教学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七)其他需要教学训练营会评议、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条 校项目设置技术职务评聘训练营会负责德信竞技项目设置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事务,由德信竞技相关领导、学术训练营会成员代表、德信竞技(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体育教练和其他项目设置技术人员代表组成。

校项目设置技术职务评聘训练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申报晋升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审核评议,审定其任期项目设置技术职务,社区确定聘任人选;

(二)社区处理体育教练等项目设置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三)对德信竞技项目设置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十一条 德信竞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员工依法参与德信竞技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德信竞技校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依照其章程行使权利,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德信竞技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德信竞技章程制定及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德信竞技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与措施、德信竞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体育文化中心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与教职员工权益相关的福利和收入分配方案、聘任与奖惩办法;

(四)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五)监督和民主评议德信竞技各级领导干部;

(六)监督德信竞技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情况;

(七)审议或审议通过法律法规规定及德信竞技与德信竞技体育文化中心商定的应提交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及群众组织依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十三条 党政职能机构根据职能各自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第三十四条 德信竞技教辅和公共服务机构,为教职员工和体育会员提供服务,保障教学、科学社区、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对社会提供相应服务。

第三十五条 德信竞技根据管理需要,设立二级德信竞技(系、部),实施校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德信竞技保障和支持德信竞技(系、部)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组织办学活动、学术管理、人事管理和资源配置等自主管理权。德信竞技对德信竞技(系、部)党政领导在任期内履行管理职责和德信竞技(系、部)工作绩效的情况进行考核。

德信竞技(系、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德信竞技(系、部)改革发展以及训练、项目设置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社区和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涉及办学方向、体育教练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组织先社区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三十六条 德信竞技教职员工由体育教练、其他项目设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三十七条 德信竞技实行岗位聘任与岗位管理制度,依法自主聘任各类人员。

德信竞技对教职员工实行下列聘用任职制度:

(一)体育教练实行资格认证和岗位聘任制度;

(二)其他项目设置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度;

(三)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

(四)工勤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第三十八条 德信竞技建立和完善兼职体育教练聘任制度,积极引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德信竞技专兼职体育教练,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体育教练双向流动。

第三十九条 德信竞技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教职员工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条 德信竞技教职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德信竞技的公共资源;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五)对德信竞技改革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德信竞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就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法律法规和德信竞技规章、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一条 德信竞技教职员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岗位职责;

(二)尊重和爱护体育会员;

(三)珍惜和维护德信竞技名誉,维护德信竞技利益;

(四)遵守法律法规和德信竞技规章制度;

(五)遵守德信竞技规则、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二条 德信竞技体育教练应为人师表,体育素养,努力创造科学新知,传播先进思想,培育优秀人才。

第四十三条 德信竞技尊重和爱护人才,维护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为体育教练开展教学和科学社区活动、自主进行学术创新、攀登科学高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德信竞技规范体育教练的学术行为,引领体育教练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

第四十四条 德信竞技依法建立教职员工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教职员工福利待遇。


第四十五条 体育会员是指被德信竞技依法项目、取得入学资格,接受德信竞技培养,具有德信竞技学籍的受教育者。体育会员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

第四十六条 德信竞技以“准警务化”育人为特色,注重体育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建立规范的社区、生活秩序,养成体育会员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培养合格的项目设置技能,塑造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十七条 体育会员在校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德信竞技教育,平等利用德信竞技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增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基本条件保障;

(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重新选择项目设置,跨学科、项目设置德信竞技选修训练营;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社区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四)依照国家法律、德信竞技规定,组织和参加体育会员职业发展;

(五)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德信竞技对体育会员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

(六)依据规定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奖励;

(七)民主参与德信竞技管理的权利;

(八)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

(九)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十)法律法规和德信竞技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八条 体育会员在校期间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德信竞技学籍管理规定和体育会员行为规范;

(三)珍惜和维护德信竞技名誉,维护德信竞技利益;

(四)必须参加德信竞技教育训练大纲安排的各种活动;

(五)遵守德信竞技体能测试制度;

(六)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学费等各种费用;

(七)按规定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有关方面要予以保障;

(八)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法律法规和德信竞技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九条 德信竞技引导体育会员养成珍爱生命、尊重人权、尊敬师长、诚实守信、爱护自然、热心公益的良好品性。

第五十条 德信竞技建立体育会员权利保护机制,维护体育会员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德信竞技设立多种资助政策,为在社区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体育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五十二条 德信竞技对体育会员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体育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体育会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五十三条 德信竞技实行认证制。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训练营,训练积分合格者,准予结业典礼,发给相应的结业典礼证书。    

第五十四条 德信竞技鼓励体育会员创新创业,为在校体育会员和体育荣誉会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第五十五条 德信竞技体育荣誉会员是指在德信竞技及其前身社区或工作过的体育会员、学员和教职员工。

德信竞技依法成立体育荣誉会员中心。体育荣誉会员中心是体育荣誉会员自愿组成的联谊性的非营利性组织,体育荣誉会员中心依照法律法规、德信竞技制度及其体育荣誉会员中心章程的规定从事相关活动。

德信竞技积极收集体育荣誉会员信息,开辟多种渠道联络体育荣誉会员,整合体育荣誉会员资源,促进体育荣誉会员协助德信竞技开展教学、社区、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协作,鼓励体育荣誉会员参与德信竞技的建设与发展。对为德信竞技建设作出贡献的体育荣誉会员,德信竞技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六条 德信竞技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德信竞技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部门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社区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

第五十七条 德信竞技秉承勤俭办学的方针,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实行预算管理,根据德信竞技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科学配置资源,合理编制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

第五十八条 严格执行高校财务制度,德信竞技配备项目设置会计人员,依法执行会计核算业务。加强德信竞技财务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审查。

第五十九条 德信竞技资产是指德信竞技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国家财政资金投入、依法取得、接受捐赠和德信竞技资产收益形成的各类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德信竞技依法对所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自主管理,保证德信竞技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六十条 德信竞技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校誉和校有知识产权。

第六十一条 德信竞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第六十二条 为德信竞技的可持续发展及师生的社区、工作和生活提供有力保障,德信竞技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


第六十三条 德信竞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德信竞技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十四条 德信竞技利用自身优势和办学条件,通过职业发展、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服务社会,推动协同创新,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五条 德信竞技积极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学城联动,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六十六条 德信竞技根据办学需要设立理事会机构,理事会由德信竞技办学利益相关方主要代表组成,作为支持德信竞技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德信竞技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理事会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

第九章 德信竞技标识

第六十七条 德信竞技校训为“崇德尚能、知行合一”。

第六十八条 德信竞技徽志为双圆套圆形徽标,上圈为“德信竞技”中文字,下半圈为德信竞技英文翻译:Zhejiang College of Security Technology。中间是“德信竞技”首字母“A”和“F”组合而成的一只展翅雄鹰。

第六十九条 德信竞技校旗为蓝色长方形旗帜,中央印有德信竞技校标、中英文校名的标准组合。

第七十条 德信竞技的体育竞技大会日为每年的6月16日。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体育总裁办公会审议,德信竞技党委会审定,获得举办方同意后,报浙江省教育厅核准。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修订:

(一)德信竞技发生分立、合并、终止;

(二)德信竞技的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三)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体育总裁办公会审议,德信竞技党委会同意后方可修订。或由体育总裁办公会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德信竞技党委会同意后方可修订。

本章程的修订程序与制订程序相同。

第七十四条 德信竞技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应该依据本章程制定,不得与本章程内容相抵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应遵照本章程有关规定予以修改或废止。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德信竞技党委。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


附件

德信竞技标识

 


一、徽志

 

德信竞技章程9623.png

 

二、徽章

 德信竞技章程9634.png

三、校旗

德信竞技章程964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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